毕竟,我们不仅给他戴了「携款潜逃」的绿帽子,还拐走了他名义上的儿子。
以他的骄傲,估计早就当我们死了。
但我忘了,夸下海口这种事,历来是穿书者的大忌。
就在我说完这句话的第二天,自在居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。
那天酒楼客人不多。
我正百无聊赖地坐在柜台后面嗑瓜子,一个穿着披风的男人走了进来。
他周身不怒自威的气场,压得整个酒楼鸦雀无声。
伙计战战兢兢地迎上去,「客、客官,打尖还是住店?」
男人没有理会伙计,他摘下头上的斗笠,露出了那张我化成灰都认得的脸。
戎徇。
三年不见,他比记忆中更加冷峻,轮廓如刀削斧凿,眼底透着寒意。
他扫视了一圈大堂,目光最终定格在柜台后面的我身上。
那一刻,我手里的瓜子「啪嗒」一声掉在了地上。
活阎王找上门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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