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砚洲走后第三天。
何知远打来电话。
"林女士,陆家正式提起了抚养权诉讼。"
"这么快?"
"他们用的是海城最大的律所,远和律师事务所。领头的是他们的合伙人郑衡钧,号称家事**领域的常胜将军。"
"对方的诉求是什么?"
"孩子出生后,抚养权归父方。理由是——父方经济条件远优于母方,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。"
"就这一条?"
"当然不止。他们还列了几项:母方隐瞒怀孕事实,拒绝与父方协商;母方经济状况不稳定,近期收入大幅下降;母方居住条件简陋,不利于婴儿成长。"
每一条都像是精心设计的。
因为每一条都是事实。
隐瞒怀孕——是。
经济不稳——客户被断了,是。
居住简陋——出租屋,是。
陆砚洲不愧是做生意的。"